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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发布时间:2022-06-27
您好,我市集体户内居民、外省市集体户内迁入我市居住的居民,在办理市内迁移、市外迁入及迁出市外业务时,免收取迁出地集体户的首页复印件、管理单位出具的准予迁出集体户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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